
小米车祸3死!要付出多少人命,才不过度营销自动驾驶?
文|《中国科学报》记者 赵广立
3月29日晚,一辆小米SU7标准版汽车在德上高速公路池祁段发生重大事故,驾驶员和两名乘客当场殒命。3人均为在校大学生,她们计划驾车从武汉赶到安徽参加次日的考试。
事故车型小米SU7,是近两年中国汽车市场中的热门车型,其用户以年轻人为主。小米、高速事故、一车三命、在校大学生,这些元素将此事的社会关注度推向顶峰。
据“小米公司发言人”4月1日发布的信息,事故发生前车辆处于NOA智能辅助驾驶状态,以116公里/小时的速度持续行驶。事故发生16分钟前,系统曾对驾驶员进行轻度分心报警以及一次手握方向盘的脱手预警。在8分钟的正常行驶后,NOA突然发出“请注意前方有障碍”的风险提示并开始减速。两秒钟后,车辆撞上一侧的防护栏。
事故发生的原因,当地警方仍在调查中。但这场事故,再次给人们敲响了警钟:当前自动驾驶技术并不成熟,不能把各类“智能辅助驾驶”与自动驾驶画等号。更重要的是,车企对智能驾驶的一再强调、用户对智能驾驶的盲目信赖,都极不可取。
“智能辅助驾驶”并非自动驾驶,这条本该融入公众认知的常识,实在不该以生命为代价来获取。但令人痛心的是,类似的事故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。
2021年8月12日下午,美一好品牌管理公司创始人林文钦驾驶的蔚来ES8汽车在沈海高速涵江段径直撞上前方停驶的工程车,不幸离世。事故发生时,该车处于“领航辅助驾驶”功能状态。
当前市面上的智能辅助驾驶功能都处于L2级,即汽车仅可在限制条件下自动转向、加速和刹车,方向盘不可脱手。L2级离完全无人驾驶(L5级)还隔着“有条件的自动化”(L3级,驾驶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接管驾驶)和“高度自动化”(L4级,自动驾驶功能不能继续时,乘客在提示下接管汽车)两道坎。
北京高朋律师事务所黄维宝律师指出,开启辅助驾驶系统发生交通事故,车主是担责的主体。在辅助驾驶模式下,驾驶员仍然是主要的操作者,这意味着驾驶员仍需对驾驶任务保持警觉并随时准备接管控制。配备驾驶人的智能网联汽车发生交通违法行为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驾驶人进行处罚;发生交通事故且智能网联汽车一方负有责任的,该车辆的驾驶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;因智能网联汽车质量缺陷造成交通事故的,驾驶人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后,可以向智能网联汽车的生产者、销售者追偿。
但现在的情况却是,一方面,汽车市场上对智能驾驶功能的宣传铺天盖地;另一方面,消费者对智能驾驶功能盲目信任,安全意识淡薄。
按照有关规定,车企不能过度包装汽车自动驾驶功能。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,不少车企动辄把“零接管”“自由领航”“高阶智驾”“全场景智驾”挂在嘴边。并且,他们经常基于最高软硬件配置的智驾方案进行宣传,闭口不提低配方案的能力局限。
过度营销之风亟须遏制!但极具讽刺意味的是,就在3月29日事故发生当天,在2025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论坛现场,根据财新网旗下的《棱镜》报道,几乎所有与会车企“大佬”都在发言中着重强调了智能驾驶,“所有车企都在拿智驾说事”。
在日常传播中讲清楚智能驾驶与辅助驾驶的差别,车企责无旁贷,不能平安无事时“全民智驾”,一出事又成了“辅助驾驶”。与此同时,消费者也应对当前汽车“自动驾驶能力”有相对客观的判断。这次事故中的驾驶员,据其母亲的说法,存在对智能驾驶的盲目信任。夜间行车、高速行驶、修路场景、纯视觉的智驾方案,这些因素综合起来,任何一个成熟的司机都不会选择把驾驶权交给“智能辅助驾驶”。
但我们依然要追问:是什么让年轻消费者对汽车“自动驾驶能力”盲目信任?不客气地说,为了推动市场销售而模糊自动驾驶概念、玩文字游戏夸大宣传的汽车厂商,以及对相关夸大宣传不加区分、不负责任地进行报道的媒体和营销号,都难辞其咎。
我们还不能定论这次事故如何问责。但这是一堂惨痛的社会常识课。“自动驾驶技术尚不成熟”这条常识,原不该在付出如此惨痛的生命代价后才明白。换言之,3条鲜活的生命付出的血的代价如此令人心痛,车企还有何理由不认真吸取教训,让消费者安心?安全警钟长鸣,希望这是最后一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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