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交通大学2名研究生,拟退学处理
4月15日,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发布两则通知函。通知显示,因“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(含休学及批准延期)未完成学业”,学校拟对DOMINGO GINER SALCEDO、ELENA KARMAN两名研究生作退学处理。
以下为通知原文。
关于DOMINGO GINER SALCEDO同学拟作学籍处理的陈述通知函
拟作学籍处理的陈述通知函
DOMINGO GINER SALCEDO同学(凯原法学院,法学专业,班号B2019095,学号120190990011):
您好!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十条,以及《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》(沪交研〔2020〕43号)第四十三条应予退学规定第(一)款“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(含休学及批准延期)未完成学业”,上海交通大学拟对您作退学处理。请在2024年4月26日之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,办理相关手续,如您对此学籍处理建议有异议,请在下述时间和地点陈述、申辩您的相关事实、理由及依据。逾期不作任何反馈的,将视为您对此退学处理建议没有异议。
满足退学条款“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(含休学及批准延期)未完成学业”的事实依据:
该生课程学习、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未完成,因而未完成学业要求。
陈述和申辩时间地点为:
地点:凯原法学院105会议室;
时间:2024年04月26日,10:00-16:00
联系人: 国际办老师;电话:021-62934761;邮箱:global_law@sjtu.edu.cn
办公地址:法学院104办公室
凯原法学院
2024年4月15日
关于ELENA KARMAN同学拟作学籍处理的陈述通知函
拟作学籍处理的陈述通知函
ELENA KARMAN同学(凯原法学院,法学专业,班号B2019095,学号120190990015):
您好!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十条,以及《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》(沪交研〔2020〕43号)第四十三条应予退学规定第(一)款“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(含休学及批准延期)未完成学业”,上海交通大学拟对您作退学处理。请在2024年4月26日之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,办理相关手续,如您对此学籍处理建议有异议,请在下述时间和地点陈述、申辩您的相关事实、理由及依据。逾期不作任何反馈的,将视为您对此退学处理建议没有异议。
满足退学条款“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(含休学及批准延期)未完成学业”的事实依据:
该生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未完成,因而未完成学业要求。
陈述和申辩时间地点为:
地点:凯原法学院105会议室;
时间:2024年04月26日,10:00-16:00
联系人: 国际办老师;电话:021-62934761;邮箱:global_law@sjtu.edu.cn
办公地址:法学院104办公室
凯原法学院
2024年4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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